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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协委员呼吁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

2021-01-20 14:12:28
来源:中新网江苏

  中新网江苏新闻1月20日电(朱志庚)1月18日,政协徐州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开幕。大会期间,徐州市政协委员、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刘茂通提交了《关于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案。

政协委员步入政协会议会场。朱志庚 摄
徐州市政协委员刘茂通步入会场。朱志庚 摄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徐州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力争营商环境各项重点指标走在全省前列”列入2021年主要目标任务。

  “‘办理破产’指标是世界银行关于营商环境的十大评价标准之一,做好‘办理破产’指标的优化工作,是推动徐州营商环境进入全省前列的重要措施。”刘茂通在提案中阐述,徐州的“僵尸企业”处置以及破产重整等业务增多,因此,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是提升“破产指标”不可或缺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徐州破产管理工作有了较为长足的发展:2019年3月徐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2020年6月《徐州市市区破产清算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出台。然而,目前徐州也存在无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较少,难以满足办理破产案件的需要以及破产管理人选任程序不统一和管理人报酬偏低等问题。(完)

编辑:顾名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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