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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就餐时踏空台阶摔伤 餐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2024-03-25 14:43:00
来源:中新网江苏

  中新网江苏新闻3月25日电(周新欢 冯卫宁)市民徐某在餐厅用餐结束离开时,踏空台阶摔伤,将餐厅告上法庭。近日,邳州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餐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徐某自身也有过错,遂判决餐厅赔偿徐某损失5万余元。

  2023年春节期间,徐某与家人在某餐厅聚餐。用餐结束离开包间时,徐某因踏空台阶摔倒受伤被送往医院。经诊断,其伤情为股骨颈骨折,住院期间进行人工生物型股骨头置换术,住院治疗11天,支出医疗费3万余元。徐某伤情经鉴定构成九级残疾。徐某认为该餐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向法院起诉要求该餐厅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12万余元。

  邳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餐厅的就餐包间与通行区存在落差,且无明显的提示告知标识,该餐厅工作人员也未给予徐某口头上的提醒注意,致就餐的徐某不慎踏空摔伤,被告餐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行走过程中未尽审慎注意义务,其自身具有过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减轻被告餐厅的赔偿责任。

  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双方过错程度,法院判决被告餐厅赔偿徐某损失5万余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被告餐厅履行了赔偿义务。(完)

编辑:顾名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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