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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 公告时间压缩一半以上

2021-03-24 11:22:58
来源:中新网江苏

  中新网江苏新闻3月24日电(徐珊珊)江苏省市场监管局23日消息,江苏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自然日)压缩为20天(自然日)。

  根据《通知》,公告期届满后30日(自然日)内,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或指定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无须经过公告程序。农民专业合作社简易注销登记程序适用上述规定。

  此外,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只需提交“三书一照”(注销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股东承诺书、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简易注销只需提交“两书一照”(注销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对不符合条件而被终止简易注销的,可在符合条件后再次申请简易注销;对文字填写不规范的,可进行补正和说明;对相关部门提出注销异议的,可在解除异议后申请简易注销;对公告期届满后30日内未申请注销登记的,可适当放宽时间予以登记。(完)

编辑:顾名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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